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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身体养生行业将迎来
暴风雨般的变化
新法规将给你带来 毁灭性的影响
看到这条信息,各位OEM/ODM的品牌方
是不是觉得很慌乱?
别担心
广州黄培昌工厂告诉你应对措施
2021年4月8日,药监局发布了关于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的公告
疑问一: 什么时间开始需要做人体功效测评 ?
答:自2022年1月1日起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,应当依据《规范》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在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
疑问二: 已经完成备案的产品还需要重新检测吗 ?
管:[需要] 。 分为2个时段区分具体执行时间。
时段一: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,按照规范》要求,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时段二: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主册或者完或备案的化妆品,化妆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于202年5月1日前,按照《规范》要求,对化妆是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
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.
答 :能够通过视觉、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(如清洁、卸妆、美容修饰、芳香、爽身、染发、烫发、发色护理、脱毛、除臭和辅助剃须制毛等 ),或者通过简单物理遮盖、附着、摩等方式发生效果( 如物理遮盖祛斑、物理方式去角质和物理方式去黑头等)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,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答:您所生产的产品将在2022年5月1日之后不可上架,若售卖后被市场监督局发现将面临高额罚款的风险.
答:具有认可,产品效果更有保障,客户复购率大大提升,品牌更具市场竞争力,同时促进身体养生行业的发展。